按照市政府《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十二五”总体规划,为推进工作早筹划、早安排、早启动,近日,市环保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就2012年能源结构调整工作形成了以下意见:一是按照2014年基本完成城六区20吨以上和分散燃煤锅炉改造的进度,将2012年计划实施的清洁能源改造和配套燃气管线建设项目打包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加快实施;提前统筹安排市热力集团等项目,采取分阶段审批、严格执法等综合手段督促其所属燃煤锅炉房加快改造。二是发展改革部门在资金、低谷电价优惠政策等方面全力配合推进核心区平房“煤改电”工作。三是对工业(产业)园区高标准、严要求,凡园区内企业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并从固定资产投资角度着手研究政策推进园区进行燃煤设施改用清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