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筛查,重点突出。组织由街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全面筛查,并在普查基础上,对排污单位进行重点执法检查。二是多措并举,铁腕治污。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用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行政手段,加大处罚力度;凡是触犯刑法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压缩违法单位生存空间。三是建立机制,长效监管。划分污染源等级,对不同等级污染源实施差别化管理;落实基层政府环境保护职责,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北京生态环境微博
北京生态环境微信
环境监测
京环之声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