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落实国家水环境质量目标。推进各类水污染治理工程,强化各类污染源治理。2019年底,保持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消除全区黑臭水体,实现凤港减河小屯等断面达到Ⅴ类水质标准。2.坚持科学规划。以“河长制”为统领,保“好水”、治“差水”,制订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层层传导压力,促进水质持续改善。3.保证饮用水安全。严格管理饮用水水源地,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定期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用户水龙头的水质状况,并按季度向社会公开。4.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对工业废水,工业园区和工业园区以外的废水排放企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者委托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实现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5.加强监测数据运用。配合市级部门,按流域建立覆盖到乡镇(街道)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