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14〕14号),我委建立了第三方核查机构目录库。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开征集、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公示、复审等程序,2017年新增9家第三方核查机构和123名核查员。目录库完成扩增后,共有35家第三方核查机构和467名核查员,现予公布。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联系人:资环处<气候处> 胡永锋; 联系电话:6641558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