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总结近年来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成绩,推进“绿色北京”建设,充分调动单位和个人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北京市节能减排奖励暂行办法》(京发改〔2010〕810号)和《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0〕813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节能减排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节能减排先进区县和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节能减排先进集体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选结果
(一)节能减排先进区县。
海淀区、朝阳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大兴区、昌平区、顺义区、怀柔区、延庆县、密云县、通州区、宣武区。
(二)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节能减排先进单位。
北京市水务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首钢总公司、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北京新北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示期
三、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韩爽,韦子超
联系电话:66415588-0453,1129
市环保局:张大伟
联系电话:88420547,684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