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2011年,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了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申报工作。经审阅材料、实地考察等程序,门头沟区龙泉镇等11个乡镇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要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桑峪村等38个村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村建设指标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取来信、来访和来电等方式,对创建单位存在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时间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1236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信封注明国家级村镇创建公示)
邮编:100048
电子邮件:68413837@163.com
三、公示名单
乡镇(共11个):门头沟区龙泉镇;平谷区马坊镇、马昌营镇、王辛庄镇、大华山镇;顺义区李遂镇、大孙各庄镇、后沙峪镇、北小营镇;昌平区阳坊镇、十三陵镇。
村(共38个):门头沟区潭柘寺镇桑峪村、贾沟村;房山区周口店镇瓦井村,琉璃河镇务滋村;大兴区长子营镇留民营村,榆垡镇求贤村、西麻各庄村、西黄垡村;平谷区熊儿寨乡东沟村、老泉口村,镇罗营镇玻璃台村,刘家店镇行宫村,大兴庄镇西柏店村,黄松峪乡雕窝村、塔洼村;顺义区北石槽镇良善庄村,赵全营镇西小营村、牛栏山镇北孙各庄村、兰家营村,北小营镇榆林村,李遂镇葛代子村、东营村,北务镇珠宝屯村、大孙各庄镇东华山村、吴雄寺村,龙湾屯镇柳庄户村,马坡镇毛家营村;昌平区南邵镇姜屯村,崔村镇真顺村,十三陵镇南新村、胡庄村、大宫门村,长陵镇康陵村、分水岭村;怀柔区渤海镇六渡河村,宝山镇超梁子村,桥梓镇峪口村,长哨营满族乡七道梁村。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