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第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第39号令),我局将于本月最后一周完成对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的变更工作,为确保各单位顺利办理2017年度危险废物市内转移计划申请,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我局将于12月27日前完成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经营废物类别及代码的变更工作,全市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可自12月28日起登录系统申请2017年度危险废物市内转移计划,登录用户名、密码不变。
二、自12月28日起,我局原则上不再办理2016年市内转移计划申请,在此之前审核通过的市内转移计划可以继续执行,直至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