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利度,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局14个政务服务事项将调整为全程网上办理(涉密事项除外,具体事项详见下表)。
相关事项申请人在项目申报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不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审批部门出受理(或不予受理、补齐补正)的决定,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按规定,结果送达采取EMS快递(自费服务)、窗口自取两种方式,申报人可在申报环节选择。若选择EMS快递方式,需填写收件联系人、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等信息,由各政务服务窗口寄送结果文件;若选择窗口自取,则需申报人到各政务服务窗口领取结果文件。
本着利企便民的原则,如申报人携带材料现场申报,我局将做好帮办代办服务。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全程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主项 | 事项类型 |
1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 行政许可 |
2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3 | 对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的进出口经营者进行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4 | 对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生产或者使用环境安全管理情况和本年度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出口计划进行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5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6 |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进行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7 | 辐射安全许可 | 行政许可 |
8 | 《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签发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9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行政许可 |
10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1 |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 | 行政许可 |
12 | 转移固体废物出本市贮存、处置的批准 | 行政许可 |
13 | 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配额核定及调整 | 其他行政权力 |
14 | 从事含氢氯氟烃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