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委托,对“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1341STC60265/04-07
2. 资金来源:北京市财政资金
3. 采购用途:自用
4. 招标内容和数量:
包号 | 招标内容 | 采购 预算 (万元) | 控制 金额 (万元) | 交货期 (天) | 交货 地点 | 技术需求及数量 |
04 | 生物预警仪 (鱼类) | 3680 | 45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现场 | 生物预警仪(鱼类)1台/套 |
05 | 重金属自动分析仪 | 302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4参数重金属自动分析仪 2台/套 | ||
06 | 在线VOC分析系统 | 290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在线VOC分析系统2台/套 | ||
07 | 系统集成改造(含站房装修、采水系统改造) | 88 | 站房装修及采水系统改造于合同签订后45天内,系统集成于设备到货安装后20天内 | 系统集成改造(含站房装修)2台/套 |
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中的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投标必须针对所投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不允许拆包投标。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07包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如提供代理产品,04、06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05包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4) 投标人如提供进口产品,须具备进出口代理权;
5)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6) 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本项目04-06包接受进口产品;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9. 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10.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
11.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12. 本项目采购全过程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采购人监察处电话:010-68717194。
13.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04包-06包包括商务部分13分,技术部分57分,投标报价30分;07包括商务部分8分,技术部分62分,投标报价30分。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48558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688251
项目联系人:耿纪东、郁波、马娟娟
联系方式:010-62688383、62688253、62688223
传真:010-62688255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