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环境保护工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市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部署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长远目标,把加强环境保护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深入落实“绿色北京”行动计划,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环境监管等重点工作。经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在经济高开稳走、民生不断改善的同时,本市环境质量整体上保持稳定,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截至
(一)深入治理大气污染
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全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73%的目标,认真制定了第十六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并会同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综合运用经济、法制、技术和行政手段,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是优化能源结构,治理燃煤污染。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实施了补助政策,推动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全市已基本完成1050蒸吨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在东、西城区非文保区平房区、简易楼实施了燃煤采暖清洁能源改造工程,今年又有1.3万户居民告别了采暖小煤炉。同时,对全市2300多家采暖季运行、550多家常年运行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加大监管力度,要求不达标的单位加快治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加快淘汰高排放污染车辆,控制机动车污染。继续实施六环路内黄标车限行、沿用2009年第二阶段补助政策,加快黄标车淘汰更新。截至
三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会同有关区县和部门关停了全市年产20万吨以下的水泥厂、17座石灰窑等落后产能。京能电厂2号机组静电和布袋除尘器投入运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的废气治理和开启式服装干洗机的封闭治理改造。
四是推行“绿色施工”,加强扬尘污染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施工工地,进行“绿色施工”达标检查验收。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联合执法检查,查处并曝光存在扬尘污染的建设、拆迁、市政、绿化等各类工地。
(二)扎实开展污染减排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会同各区县和部门,努力克服经济企稳回升、结构和工程减排空间趋小等困难,加快推进各项减排措施实施。
一是加强减排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全市污染减排计划,确定了37个二氧化硫、56个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并将减排指标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将项目逐一落实到各责任单位。配合政府市督查、监察部门,加强减排项目的现场检查、督查和调度。
二是推进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二氧化硫方面,门头沟、顺义等区3座燃煤集中供热设施基本建成。化学需氧量方面,定福庄向高碑店调水工程和通惠河北岸截污工程建成,以及门头沟卧龙岗再生水厂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完善高碑店等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网建设,增加污水处理量。
三是严格污染减排监督管理。启动了北京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一期)项目,调研各类监控、通讯技术,踏勘部分重点污染源,确定了环境监控中心、重点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环境数据中心等建设内容,并进行了招标。在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四大燃煤电厂安装了中控设施。
四是完善考核奖励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节能减排奖励暂行办法》,及配套的污染减排奖励实施细则,明确了奖励对象、标准和程序。
(三)全面加强环境监管
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水污染防治的审议意见,联合有关部门加快水污染治理、加强水环境监管。在连年干旱、生态用水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本市水环境质量与去年基本持平。国家考核本市的3个出境河流断面中,除拒马河张坊断面无水以外,北运河榆林庄断面和泃河东店断面水质有所改善,均达到考核要求。今年新增的大石河兴礼大桥断面水质尚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针对流域水污染问题,联合市水务局制定了北运河水系考核及控制断面水质考核暂行办法,推进北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开展潮白河流域水污染源调查,配合编制潮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
着力缓解噪声扰民问题。完成京沈高速公路垡头段交通噪声污染治理任务,及受机场噪声影响的樱花园小区居民隔声窗改造工程。组织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开展噪声污染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噪声扰民的餐饮单位、娱乐场所和违法夜施工地。
严格危险废物监管。协调完成生态岛危险废物处理工程的环保验收和综合验收,研究提出促进危废经营单位高效运营的意见,努力解决生态岛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运转不足问题。推动完成通州润泰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机动车维修、拆解企业的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检查。清除和修复北京化工厂、化工二厂、有机化工厂等企业原厂区被污染土壤。完成15个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化配置,并加强监测监管。
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在“两节”、“两会”、武博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开展辐射安全监管专项行动,确保了辐射环境安全。贯彻《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的现场检查、监督性监测。选取部分区县试点开展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审批权下移,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按照环境保护部等国务院九部门和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围绕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中小工业企业等重点对象,开展执法检查。截至11月底,全市共检查企业19700多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414家,挂牌督办49件环境违法案件,特别是与市监察局重点督办了3起典型违法行为。妥善处置了交通事故等引发的28起环境突发事件。
(四)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
一是有序推进生态创建。14个乡镇、2个村分别被评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6个乡镇、248个村通过了市级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的创建考核验收。房山区制定了国家生态区建设规划并通过评审。
二是加强农村环保工作。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支持4个村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补助5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巩固生态创建成果,保持良好的环境质量。选取5个区县6个村,试点监测农村环境。完成土壤污染调查。
三是加强生态建设。实施喇叭沟门自然保护区动植物保护驯化工程、百花山自然保护区野外监控与巡护能力建设等一批工程,提高了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和生态保育功能。
(五)努力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在法规标准约束方面,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并先后报经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明年3月1日起执行。开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发布了在用汽油车、柴油车和三轮汽车等加载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等6项地方环保标准。
在协调协作方面,支持承德市编制了潮河流域(承德段)水污染防治规划、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淀粉加工废水处理试点方案,控制上游地区水污染。实施了“北京及近周边区域大气复合污染形成机制及防控措施研究示范”项目,在京津冀三地建立了25个空气质量自动观测站和42个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站点,初步掌握了北京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物的时空分布规律、污染物的传输路线。
在科技支撑方面,试点建设了供暖燃煤锅炉烟气脱硝设施,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技术工程示范研究。利用卫星遥感监测、预报空气质量,反演北京及周边气溶胶、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大气污染物浓度的区域分布及变化。实施“北京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综合防治研究”,完成了公交车辆、轨道交通等交通噪声的测试、仿真模拟计算等。
在规划引导方面,认真落实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环境保护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订《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认真总结“十一五”环保工作经验,正确研判环境形势,科学确定规划目标,明确规划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2011年工作的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起步之年,亦是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重要一年。2011年本市环保工作思路初步定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首都科学发展新局面的要求,主动顺应首都广大群众对良好环境质量的新期待,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大气、水等环境污染防治,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管,积极推动农村环保和生态建设,努力改善首都环境质量,加快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逐渐破解发展的环境约束,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做出新贡献。
(一)围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坚持产业结构调整、治污工程建设和环境监督管理并举,坚持固定污染源和流动污染源并重,全方位防治大气污染。在燃煤污染治理方面,在具备改造条件的核心区非文保区地区,适度推进平房区、简易楼清洁能源改造;在中心城区,继续开展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在城乡结合部地区,结合城市化改造,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减少燃煤量;在远郊区县城关镇,加快完成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在机动车污染控制方面,采取黄标车六环路内禁行、减少黄标车年检场数量等措施,加快老旧黄标车的淘汰更新;扩大机动车排放路检规模,增加监察频次;试点建设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研究加强非道路机械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完成燕山石化催化裂化二号装置烟气脱硫治理,推动重点污染企业加快调整搬迁,在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试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在扬尘污染控制方面,试点使用新型防尘网、工地道路出口安装自动化洗轮机等扬尘控制新工艺;推动建设渣土运输车密闭改装示范工程,加大城市道路冲洗保洁力度。
(二)围绕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力度
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污染减排的部署,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一是调整产业结构,配合市有关部门淘汰造纸、化工、铸造、印染、电镀、平板玻璃、制革、采矿等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较重的企业。二是加快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协调加快清河(三期)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协调抓好北运河、永定河等水系污染整治。三是强化减排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大型燃煤设施安装中控系统,加快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一期)项目。
(三)围绕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一是协调加快既有道路6个噪声敏感区降噪治理,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噪声污染源控制。二是推动生态岛公司危废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转,督促润泰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加快建设;推进煤矸石、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安全治理和综合利用;强化对垃圾填埋场填埋气、渗滤液的监测监管。三是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对重点涉源单位的监管,控制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试点开展企业辐射安全文化建设;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和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四)围绕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实施,进一步加强农村环保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建成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继续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减少农业污染排放。
(五)围绕提高解决环境问题能力的目标,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抓好《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贯彻和执行,积极做好《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相关工作。二是开展“北京及近周边区域大气复合污染形成机制及防控措施研究示范”、“北京市实施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研究”等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制定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水处理厂污泥(出厂)控制等地方环保标准。三是完善跨区县断面水质考核机制。四是配合做好京张、京承水资源环境质量合作项目的相关工作;在环境保护部的指导下,探索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