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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
来源: 时间:2010年03月25日 字体:【

一、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着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不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大力维护环境安全,为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2009年全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85天,同比增加11天,占总天数的78.1%,提前41天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71%的任务,实现了奥运后空气质量不滑坡的要求,空气质量连续11年得到改善。特别是国庆期间空气质量天天达标,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障。

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比2008年下降3.59%2.49%,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削减3%2%的任务。国家考核本市的拒马河、北运河和河等3条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继续改善。

市区和郊区污水处理率分别由2008年的93%48%提高到94%51%,再生水利用量由2008年的6亿立方米提高到6.5亿立方米。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首次下降,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8%。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99%以上。全市林木绿化率和城市绿化覆盖率分别由2008年的52.1%43.5%提高到52.6%44.4%

2009年,各区县的空气质量也同步改善,优良天数比例在65.5%86.8%之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也继续下降。

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组织实施控制大气污染各项措施

认真总结奥运空气质量保障经验,巩固治理成果,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协同作战,认真组织实施了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

一是加速淘汰更新黄标车,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市财政、环保等部门制定经济激励政策,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各区县政府设立联合服务窗口,为黄标车主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手续、发放补贴等一条龙服务。市交管、商务、环保等部门加强宣传、严格道路限行、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参与黄标车置换。经过努力,全年累计淘汰、治理黄标车10.6万辆。同时,市交通委牵头组建了城市货物运输绿色车队,共有622家公司购置20424辆绿标车。在环境保护部的支持下,91日起,外埠进京车辆按本市环保标志管理规定行驶。市交管、环保等部门加强对进京车辆的检查,对违规车辆一律劝返。

二是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工业污染治理。各有关区县政府和市经济信息化、发展改革、国土、商务、环保等部门,将治理污染与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等产业的调整。11家年产能20万吨以下的水泥生产企业、19家采矿企业67家石灰生产企业、22家采石生产企业、32家防水卷材生产企业、11家化工企业、56家铸造企业、7家煤气发生炉使用单位等实现原址停产城四区开启式干洗机完成封闭式更新改造。国庆期间强化大气环境监管,52冶金、石化、电力、建材等企业进一步采取减排措施。

三是优化能源结构,深化燃煤污染治理。东城、西城、宣武和崇文等中心城区文保区7.2万户平房居民采暖小煤炉全部改用清洁能源,累计文保区16万余户居民采暖小煤炉全部改用清洁能源。在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分别开展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原煤散烧替代试点,朝阳、海淀和丰台等区共完成505蒸吨的改造任务和3个村的替代工作。

四是推行绿色施工,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市住房城乡建设、质监等部门制定发布了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的绿色管理规程,继续推行施工工地网格化管理,加强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市市政市容部门扩大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作业范围,有效减少了道路扬尘污染。市农业、园林绿化、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大秸秆禁烧组织和检查力度,基本实现全面禁烧。

(二)扎实推进污染减排

面对污染减排空间越来越小、减排压力越来越大的严峻形势,全市大力动员,积极推进。市领导加强工作调度;各区县政府,市水务、市政市容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克服困难,加快减排项目进度,挖掘减排潜力;市监察、督查等部门加强减排项目的现场检查、督查和调度,确保全市污染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分解减排指标。制定发布了《北京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确定了39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和54个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并将减排任务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逐一落实到项目责任单位。

二是加快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大兴、通州、平谷、密云和延庆等远郊区县城关镇8座集中供热中心及配套高效除尘脱硫工程建成投运。完善四大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综合脱硫效率由90%提高到93%高碑店、吴家村等8座污水处理厂扩大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污水处理量进一步增加。市区北苑、海淀温泉和永丰3个污水处理厂投入正常运行;大兴、昌平、延庆、房山、顺义、密云、门头沟、怀柔等郊区县新建34个乡镇和居民区污水处理工程。顺义天竺、首都机场东区等再生水厂建成投运。

三是完善污染减排统计和监测体系。制定发布了燃煤锅炉二氧化硫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减排的核查核算技术要求,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统计数据审核。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可对90%的大型燃煤锅炉、50%的大型工业炉窑和23家污水处理厂实行在线监控,石景山等10个区县环境监控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

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建设了52条清洁小流域。密云县开展密云水库库区综合整治,拆除13处违章建设,清理垃圾,搬迁一级保护区内6家规模化养殖场,确保了水质清洁。推进实施北运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缓解噪声扰民问题。莲石路海淀段、机场高速公路(三元桥至北皋段、八达岭高速公路(北沙滩段)交通噪声污染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受机场噪声影响的樱花园小区居民隔声窗改造工程进展顺利。组织开展了中高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为广大考生创造安静的考试环境。

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快,废有机溶剂、废试剂回收利用工程基本建成,年利用能力达6000吨;北京水泥厂水泥窑处置污泥生产线投入运行,年处理能力达22万吨。市市政市容等部门完成市属大型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异味综合治理,加强渗滤液和填埋气的监测、检查,减少异味扰民现象。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以来,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排放检查,严防病毒传播

保障辐射环境安全。严格涉源项目审批,对射线装置单位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抓好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转,全年收贮废旧放射源1591枚、放射性废物8050开展迎国庆、保安全、做贡献专项行动,市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对医疗、科研、教学等涉源单位加大检查力度,开展辐射应急演习和值守,圆满完成了国庆期间辐射反恐任务。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市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环保、发展改革、监察、工商等14个部门。确定了两高一资等重点行业监管,饮用水源保护后督察、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治等三项工作重点。各区县、市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300件,挂牌督办解决了52家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开展重金属企业、中小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分别查处了16家违规排放重金属企业、266家中小型违法企业。

(四)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扎实推进生态创建工作。昌平、通州区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创建验收,20个乡镇、23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

深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市农业等部门治理了163家规模化养殖场的粪污污染,完成保护性耕作282万亩。市财政、农村、环保等部门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方案推动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三起来工程加快实施。929山区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密闭化管理,92个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农村环境面貌不断改善。

继续加强生态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绿化,各区县政府、市园林绿化局共组织完成城市绿地建设724公顷、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绿化2667公顷、郊区造林绿化8733公顷,新增19个郊野公园并免费开放,4处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开工建设。实施汉石桥等湿地自然保护区植被恢复工程。完成9个废弃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面积达1466公顷

(五)不断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构建有利于环境保护、促进首都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市法制、环保、水务、农业等部门组织完成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立项论证、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条例将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的要求有机结合,突出污水资源化、流域水污染治理等内容,着力破解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并存的难题。

二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按照市政府“加快、简化、下放、取消、协调”的要求,进一步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将环境影响较小的报告表、登记表项目,下放到区县环保局审批。对土地一级开发等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对未列入国家《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建设项目(如软件开发、网络集成等),不再要求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对重点投资项目,通过“绿色通道”和“并联审批”,加快办理速度。2009年,全市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900余个重点投资项目,全部获得环评批复,推动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加快落地。同时,为更好地服务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将部分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海淀区环保局。

三是完善污染源监管体制机制。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监管的意见,明确各区县负责本辖区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明确市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事权,明确重点监管区域、流域、行业,构建了市级统筹指导、区县主责落实的监管体制。

继续加强同周边省区市的合作,初步建立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协调机制,以及环境污染事故协商处置和定期交流机制。

2009年,本市在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污染减排、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首都环境保护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1、环境质量与国家标准和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同时随着人口增加、建设加快,以及经济企稳回升,污染物增量居高不下,污染减排压力有增无减,环境质量改善的难度越来越大。

2、垃圾污水处理、交通噪声治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仍然突出。

3、各区县空气质量改善和污染减排进展还不够平衡,少数区县指标完成情况不理想。

4、区域、流域和城乡环保统筹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研究,逐步解决。

二、2010年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集中精力推动科学发展、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谋划“十二五”发展蓝图的关键之年。市委、市政府提出要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审视和加快首都的发展建设。环境保护面临着更加艰巨的任务,既要解决已有的环境污染,又要控制发展带来的污染,努力缩短与世界城市在环境质量上的差距。既要看到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带来的环境压力,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又要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利机遇,坚定信心,探索创新,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更加协调发展。

今年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环境保护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以持续改善首都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重点,大力推进大气、水等各项环境污染防治,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切实维护首都环境安全,全面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任务,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环境目标是: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73%;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均削减2%;出境河流水质考核断面中,拒马河张坊断面水质达到三类要求,北运河榆林庄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低于50毫克/升,河东店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低于70毫克/升;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53%,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稳步改善空气质量

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采取有力的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着力抓好第十六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落实,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重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各区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国土、商务、财政、环保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及本市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抓好重污染产业的退出。重点完成首钢石景山厂区冶炼、热轧项目的停产,淘汰一批小水泥、小化工、石灰和采石生产企业。强化化工、涂装、印刷和家具生产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市所有开启式干洗机要完成封闭式更新改造。

在燃煤污染治理方面,重点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进核心区“无煤化”建设,年内完成1万余户核心区非文保区居民燃煤采暖清洁能源改造,全面启动城八区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年内完成1000蒸吨的改造任务。基本建成远郊区县约30座集中供热中心及配套脱硫、除尘和脱硝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在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重点淘汰高排放污染车辆。巩固黄标车淘汰成果,延续经济补助政策,进一步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力争全年再淘汰4万辆黄标车。更新淘汰2478辆老旧公交车。继续支持建立货物运输绿色车队。鼓励公交集团率先示范727辆达到国标准的柴油公交车。在公交、环卫行业开展新能源低排放机动车使用试点。

在扬尘污染控制方面,重点推行绿色施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加强对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和治理整顿,六环路内长期保留的搅拌站要率先达到绿色生产标准要求。各区县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环保等部门,要全面开展施工工地“绿色施工”达标检查验收,加强对环保不达标的施工工地的处罚、整顿力度。市市政市容等部门要建立道路遗撒车载监控系统,加大对道路遗撒、乱倒乱卸的执法和处罚力度。

(二)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2010年是完成本市十一五污染减排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努力克服困难,挖掘减排潜力,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全面落实污染减排年度计划。各区县政府和市水务局等部门要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污染减排责任书,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印发的《2008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进一步细化全年任务,明确减排项目,层层落实责任。

严格污染减排监督管理。加快实施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力争对全市所有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工业废水排放源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实现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按照“强化市级、配齐区级”原则,加强市环境监控中心信息网络建设,建成9个区县环境监控中心,提高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加强对污染减排措施的核查、核算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措施按时完成,发挥减排效益

坚持“以新带老、削减总量”,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完善机制,加强对工业类、道路类、城市基础设施类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和“三同时”环保验收,控制新增污染。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变绿色通道为“普通通道”,促进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低排放或零污染项目尽早落地。

集中力量抓好水污染物减排和水质改善工作。按照水污染物减排和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考核要求,加快水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工程进度。继续推进北运河水系污染整治,采取污水截流、工业和农业水污染治理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北运河水质。建成定福庄向高碑店调水工程,推进垡头、清河(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高碑店等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一步降低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

(三)进一步加快热点环境问题的解决,使环境保护惠民利民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办好办实一批环保惠民实事,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深入推动噪声污染治理。在蒲黄榆路、阜石路二期等新建道路建设的同时,抓好隔声设施建设。完成受首都机场噪声影响的樱花园小区隔声窗安装工程。加强对夜间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执法检查,控制和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加快推进垃圾处理和污染治理。要努力破解垃圾处理难题,减少垃圾处理过程中的污染。加快南宫等垃圾集中焚烧厂,及餐厨、果蔬、园林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郊区大型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改善垃圾处理结构,减少因填埋造成的异味污染。推进治理9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根据环境保护部等国务院九部门的部署,重点检查重金属企业、中小企业,以及水泥及水泥制品、石灰生产、化工、汽修、非金属制品加工等行业,严厉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挂牌督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同时,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市政府确定的2008年以来在建、竣工和立项的项目,严厉查处未批先建、越权审批等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努力保障环境安全

严格危险废物监管。加快润泰公司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对医疗废水排放、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建设医疗废物电子标签示范工程。坚持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原则,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强化对集中处置单位的监测监管。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政策,严控危险废物未经处理、失于管控等现象。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处置单位的环境评估。推进化工二厂、有机化工厂原厂区被污染土壤的清除和修复。

强化辐射安全监管。认真贯彻《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过程的监督检查。理顺辐射安全监管机制体制,辐射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落实“属地日常监管”职责。继续开展辐射源风险评估,对源项多、数量大、活度高、使用移动放射源的单位,要重点加强监管。及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加强全市辐射环境监测体系、辐射应急体系,及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加强环境应急防范处置。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重点排查整治石化、化工和医药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开展六环路等运输危险化学品主要道路的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五)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

以保障农民环境权益、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结合城乡结合部改造,通过“以奖促治”等政策,调动广大农民投身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提高绿化生态保障水平。

加强农村污染防治。继续组织开展保护性耕作、规模化养殖场、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减少农田土壤尘和农业废弃物排放。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活污染的治理。继续实施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和三起来工程,抓好一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建成5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100个市级文明生态村

推进生态建设。在郊区,加快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废弃矿山植被修复等重点绿化工程,启动山区6667公顷低效生态林改造工程,会同河北省建设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4000公顷。在城乡结合部,推进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建成10个郊野公园。在城区,继续开展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和屋顶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六)进一步改革创新,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价格、科技、宣教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推动环境保护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大的发展。

创新机制体制。理顺关系、明确事权,进一步落实污染源属地监管职责。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引导社会化监测机构参与环保监测。开展跨区县断面水质考核,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加强区域合作,完善北京及周边区域环境管理机制,在环境保护部协调下,努力实现区域污染联防联控。

完善法规标准。重点做好《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宣传和贯彻工作,做好修订本市实施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的准备工作。围绕在用机动车、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施工扬尘、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排放、污染场地修复等,制定、修订地方环境标准。开展本市提前实施机动车新车国Ⅴ排放标准的相关技术和问题研究。

探索市场配置。要保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污染总量削减,就必须建立反映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通过排污交易等手段,腾出环境容量。2010年要研究制定排污总量计量科学核定规范,探索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在重点行业、企业或地区进行排污交易试点。

强化科技支撑。立足首都功能定位和世界城市目标,加强前瞻性研究,组织编制“十二五”时期和中长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谋划近期和更长一个时期环境保护战略思想和政策措施,为首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更加协调、人与自然更加和谐提供行动纲领。组织力量进行科技攻关,加快研究本市环境污染防治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研究推广城乡结合部污水处理适用技术、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关键支撑技术等,切实发挥治理污染的作用。

推动社会参与。以“绿色北京”建设为主题,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深入阐述和解读“生态文明”、“绿色北京理念,鼓励绿色生产和消费行为。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军营活动,推动“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绿色创建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持续开展“少开一天车”和“有奖举报”活动,引导市民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和“绿色北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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