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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安排
来源:研究室 时间:2016年07月07日 字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市环保局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总目标,不断创新,综合运用法制、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市级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密切配合,各行各业共同努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全面推进以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污染减排为重点的各项环保工作,不仅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而且实现了“十二五”规划顺利收官。

  (一)大气污染治理不断深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面对冬季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区域污染传输等影响,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着力在“减排、管理、应急、联防”上精准发力,从严、从细、从实地落实年度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2015年与2014年相比,SO2、NO2、PM10和PM2.5浓度平均下降17.1%,其中PM2.5浓度同比下降6.2%,均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平均下降2%和PM2.5浓度下降5%的任务。特别是8月20日-9月3日,PM2.5累计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3.2%,连续15天为一级优,并造就了“阅兵蓝”。

  一是压减燃煤500万吨。推动东北燃气热电中心建成投运,协调关停京能、国华燃煤电厂。完成东、西城区3.1万户“煤改电”、城六区59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实现核心区“无煤化”、城六区“无燃煤锅炉”。推动优质燃煤覆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大多数农户。

  二是控车减油效果日益明显。新增重型柴油车在全国率先实施国Ⅴ标准。消灭全部黄标车,淘汰老旧机动车38.9万辆。完成8800多辆柴油公交车的升级改造,单车减少氮氧化物排放60%左右。

  三是工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协调退出了家具、建材、印刷等行业326家规模企业,关停了3家水泥厂。实施了137项企业环保技改工程,减排挥发性有机物1.5万吨。

  四是政策标准密集出台。开征施工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制定支持南部四区治理大气污染的财政政策。实施城乡统一的“煤改电”、“煤改气”以及峰谷电价政策。制、修订了汽车制造、印刷、家具等行业的14项排放标准,污染排放限值国内最严。

  五是空气重污染应对积极。修订应急预案,严格应急措施,加强舆情引导,特别是两次启动红色预警,发挥了对空气重污染的“削峰、降速”作用。

  六是联防联控扎实推进。完善了结对合作治污、执法联动、重污染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等机制。牵头编制区域大气污染控制中长期规划。推动统一油品标准,增加优质燃煤、天然气供应。

  (二)认真落实全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编制完成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组织水务、农业等15个部门,对标国家“水十条”,编制完成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报经市政府发布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指标、措施任务,尤其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减少劣五类水体比例,是统领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是全力保护饮用水源。调整划定官厅水库和市级、大部分地区级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水质整体良好。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加油站埋地油罐排查和整治,退出7家高尔夫球场。

  三是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确定83个跨区县界水质断面并制订补偿金核算等配套制度。全年各区共需缴纳补偿金总额为9.7亿元,其中上游补偿下游5.5亿元,市级统筹4.2亿元,倒逼落实了各区责任,调动了治污的积极性。

  四是配合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完成清河污水处理升级改造等34个工程,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467万吨。支持100个规模化养殖场完成粪污治理。支持13个传统村落、24个行政村治理生活污水污染。

  (三)多措并举推进污染减排,减排幅度继续全国领先

  经环保部核定,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量同比分别削减了9.8%、8.83%、4.33%和12.98%,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年分别削减6%、6%、2%和2%的任务。

  一是从实加强组织管理。制定印发减排计划,确定了88项、177项大气和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并加强调度、督查检查。

  二是从严控制污染增量。将污染物总量前置控制扩大到所有建设项目,新增烟粉尘为受控污染物。对未取得排放指标、排放量未能“减二增一”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许可。

  三是从快削减污染存量。加快实施以“能源清洁化”、“污水资源化”为重点的减排工程,污染减排项目基本完成。全年共压减燃煤500万吨,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1万吨、再生水日生产能力33万吨。

  (四)扎实开展环境监管,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严格固体废物监管。增建医疗废物临时无害化应急处置设施,保证了无害化处置。开展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专项检查,紧急处理阿苏卫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坡体侧漏事件。

  二是严格辐射安全监管。对辐照装置、伽玛刀、后装机等放射源的装源、倒源、运输等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辐射环境安全。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行动,创建74家“辐射安全规范单位”。举行辐射反恐军地联合应急演练,及时安全收贮了废旧放射源129枚、放射性废物7300升。

  三是严格防范环境风险。重点排查北京机务段、涉氨涉氯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并加强整治。妥善处置了56起环境突发事件。

  四是缓解噪声扰民问题。开展了远郊区县火车鸣笛噪声影响范围调查;整治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为广大考生创造了安静的考试环境;处理了4400件群众投诉,解决了一批噪声扰民问题。

  (五)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改革创新

  一是严格执法监管。制定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的意见。开展环保大检查,全年处罚违法案件金额达到1.85亿元,特别是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手段,查处了297起违法行为。

  二是扎实推进改革。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 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意见》,并由市政府印发。成立环保督察机构,强化环保督察机制。

  下放房地产等项目的审批权,仅保留省级部门不该下放的项目。调整后,我局环评审批全市占比下降到1.2%。二是将“减二增一”总量审查等纳入审批时限,加快了项目落地。三是对垃圾焚烧等敏感项目,做好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听证,实现了平稳推进。

  (六)强化管理手段,提升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基本完成“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配合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规划。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等课题研究,开展第六阶段车用燃油标准、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支撑技术研究。

  三是强化宣传动员。完善新闻微直播、权威专家解读、媒体联通、网信舆情互通等机制。精心打造北京环境文化周品牌,培训高校环保社团骨干,支持环保NGO开展活动。

  二、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全市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指标是:

  ——空气中的PM2.5浓度下降5%左右;

  ——SO2、NOx、COD、NH3-N的排放量分别削减3%、3%、2%和2%。

  主要工作包括:

  一是持续攻坚大气污染治理。坚持在战略上打持久战、在战术上打歼灭战,在组织完成全市3000蒸吨左右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推动建成华能燃气发电机组、协调退出300家规模以上污染企业、减排1.3万吨挥发性有机物的基础上,全力打好治理散煤污染、高排放车、城乡结合部等“三大战役”。在治散煤方面,核心区重点是巩固“无煤化”治理成效,农村地区完成40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未改造的村全部使用优质燃煤。在治理高排放车方面,综合施策,推动出台引导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公共政策,淘汰更新国Ⅰ国Ⅱ标准轻型客车、国Ⅲ标准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20万辆。在治理城乡结合部方面,结合拆除违法建设、棚户区改造、绿化造林等,推进用能结构调整,加快清退“散乱污”企业,其中丰台、房山、大兴、通州四区清退2500家。

  二是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上游保饮用水源安全、建成区整治黑臭水体、下游减少劣五类水体断面”为主线,统筹推进各类水污染防治。完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调整划定工作,严格依法管理水源保护区;对地下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加油站,实施防渗漏改造;推进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配合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建成一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泥处置设施。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完成一批规模化猪场、牛场的粪便污水治理;协调完成140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依法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监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三是全力维护环境安全。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加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以工业企业原场地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管控、防治与修复。严格对放射源、射线装置的监管,创建70家“辐射安全规范单位”,确保放射源、射线装置安全受控。探索建立放射源“国门”联控机制,重点加强对首都机场危品库监管。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抓好应急值守,积极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四是严格执法监管。配合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执法年”活动,全面严查各类大气污染源,重点开展“治散煤”、“净四气”、“降三尘”等专项行动,严查污染物超标排放、违规使用散煤等行为。全面排查各类水污染源排污情况,严厉查处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五是深化改革创新。在整体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体制机制改革的同时,重点完善污染源监管机制。对重点污染源推行排污许可管理,在街乡镇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积极探索符合中央精神、富有实效的监测执法管理制度。

  六是推动区域协作。联合天津、河北实施京津冀环保率先突破合作协议,推进执法联动、信息共享等十项重点工作。加快编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推动建立京津冀核心区域统一的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动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大清河等跨界河流的绿色生态河流廊道治理,加大官厅、密云水库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力度。

  七是报批、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着力推进市区两级环保规划指标、任务对接,以及部门和区级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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