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本市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服务保障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工作。
(二)统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落实
制发本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和2022年度重点工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工作、分析不足、部署任务。做好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相关工作。总结2021年度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对社会公开。
(三)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健全优化政府职能。修订完善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4次动态调整权力清单20余项。根据全市“三单合一”要求,整合调整“互联网+监管”检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权力清单中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相关内容。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5.0版、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等改革任务,出台2022年版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本市细化规定、环评管理权限划分目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办法等。两次修订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加强环保信用建设。持续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环保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与共享。定期报送“双公示”自查台账,全年共推送9千余条“双公示”信息至“信用北京”网站,切实发挥联合奖惩作用。
(四)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1.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和标准制定。配合完成《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起草、审议等。对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梳理提出《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一致性修改初步建议。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有关立法研究。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规范》等11项标准。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开发布决策事项目录并动态更新,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重大决策程序要求。
3.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9件。组织开展部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未发现与规定不符的情况。完成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
(五)严格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1.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全年全市共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53万起、处罚1.02亿元,其中,查处固定源违法行为3883起、处罚7847万元,查处按日计罚等五类重大案件298起。
2.持续优化执法方式。规范非现场执法,强化科技执法,深化“点穴式”“流域”执法。加强“三监联动”,构建“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推行“执法+服务”,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3.切实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推进固定源和移动源执法业务、队伍双融合。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全方位规范执法。开展“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年”活动。
(六)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结99件全国和本市“两会”建议提案。局主要负责人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市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接受市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协助法院和检察院调查处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衔接联动。
3.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全年通过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万余条,高质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200余件。
(七)依法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纠纷
1.严格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调解2件、维持1件、驳回1件,切实发挥调解协调作用。
2.认真应对行政复议诉讼。全年办理被诉案件4件、被复议案件8件,其中3件正在审理中,1件当事人撤回申请,其他案件法院、复议机关均作出维持决定,实现案件无败诉。
3.努力做好信访和接诉即办。深化生态环境接诉即办“三级管家”机制,典型做法被收入全市“接诉即办改革案例库”。全年按时办结信访投诉5547件。
(八)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培训宣传力度
1.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通过会前学法、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组织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举办第二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岗位建功竞赛。
2.积极营造全社会法治氛围。坚持“以案释法”,剖析典型案例。落实“法律十进”,开展80余场法规宣讲。突出新法宣传,全方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学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专门法学习和基础法学习结合不够深入。二是对标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中国建设要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仍需继续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仍需继续提升。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修定实施《中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北京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等。将本系统“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年度重点工作和总结等纳入局党组会、办公会重要议题。
(二)注重学习提高。带头落实学法规定,加强法治学习,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
(三)坚决落实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02件,规范性文件9件。坚持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协调,在推进地方立法、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多次组织讨论分析。坚持重要事项法律顾问全面审核,2022年法律顾问共审核文件、合同400余件。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体推进、融会贯通,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不断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噪声立法调研,完成《北京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后评估。积极推进《汽车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编制。
(三)优化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推进“三线一单”实施应用。高标准做好规划和项目审批服务,试点开展碳排放核算纳入环评工作。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政策落地工作,扩大试点产业园区范围。
(四)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三监联动”,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助力全面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度,拓展宣传阵地。重点抓好“六五环境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宣活动,为美丽北京厚植法治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