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总结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学习培训必学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统筹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落实
制定发布《2023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22年法治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通过局政府网站公开2022年度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三)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健全优化政府职能。动态调整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权力清单,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根据国家和本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市生态环境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相关制度。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6.0改革任务,跨部门沟通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细化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发布两批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产业园区名单,为118个重大项目提供环评服务。开展非现场检查,依法依规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3.加强环保信用建设。持续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环保信用信息归集、公开与共享。定期报送“双公示”自查台账,全年推送1万余条“双公示”信息至“信用北京”网站,切实发挥联合奖惩作用。
(四)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1.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和标准制定。完成《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后评估;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审查建议处理工作;开展噪声地方立法立项论证。完成减污降碳协同立法研究课题、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地方立法研究。发布《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等8项标准。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开发布决策事项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重大决策程序要求。
3.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5件。组织开展部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未发现与规定不符的情况。按要求完成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的动态更新。
(五)严格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1.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完善市区执法联动机制,全年开展4轮次市级“点穴式”执法,固定源立案查处3254起、罚款6756.4万元,办理五类重大案件38起,路检和入户抽测超标重型车7.33万辆次。
2.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探索固定源分级分类执法,规范非现场执法,强化科技执法,深化“点穴式”“流域”执法,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深化“三监”联动,建立落实综合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
3.切实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建设市级生态环境执法实训基地,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推动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首批8家单位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全方位规范执法。
(六)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效优质完成99件全国和市“两会”建议提案答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会议报告本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配合法院和检察院调查处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
3.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万余条,高质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200余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促进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七)依法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纠纷
1.应对行政复议诉讼。全年办理被诉案件17件、被复议案件4件,法院、复议机关均作出维持决定,实现案件无败诉。
2.努力做好信访和接诉即办。坚持“周调度、月点评、季分析”机制,健全重点诉求领导包案机制,加强接诉即办全链条精细化管理,深化生态环境接诉即办三级“管家”机制。全年按时办结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事项4191件。
(八)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培训宣传力度
1.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通过会前学法、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组织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举办第三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岗位建功竞赛暨法治文艺大赛。
2.积极营造全社会法治氛围。坚持“以案释法”,剖析典型案例。落实“法律十进”,在执法中普法,组织宣传教育基地公众开放活动,开展法规宣讲77场。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学习的体系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方式的创新性有待提高。二是对标美丽中国建设新要求,以高水平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为美丽北京保驾护航的能力仍需提升。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统筹谋划整体工作。制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试点在市生态环境执法总队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中增加述法内容。
(二)注重学习提高,强化法治思维能力。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和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
(三)坚决落实制度,确保依法依规决策。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逐一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规范性文件。坚持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协调,在推进地方立法、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多次组织讨论分析。坚持重要事项法律顾问全面审核,2023年法律顾问共审核文件、合同400余件。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持续提升法治能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首都生态文明领域形成更多生动实践。
(二)不断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完成噪声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工作,继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立法研究。积极推进《低碳出行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遥感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编制。
(三)优化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聚焦政务服务,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类”政策咨询服务专版汇聚,提供智能、及时、高效服务。做好信息专题公开,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中将政策、解读、问答等内容集成展示。
(四)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聚焦强化科技助力精准执法、强化影响破坏生态环境质量的重点重大案件查办,推进污染源分级分类执法、非现场执法不断深化,持续提升全市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水平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综合能力。
(五)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拓展宣传阵地。重点抓好“六五环境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宣活动,为美丽北京厚植法治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