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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重点行业、重点车型机动车排放监管
来源:宣教处 时间:2014年03月26日 字体:【

  3月26,北京市环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公交车入户抽查行动,对运行车辆进行执法检查,以促进企业加强车辆维修管理,保证达标排放,同时面向各单位开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今日市、区县环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入户检查公交车辆共计4698辆,查出各类违法车辆11辆,已进行现场处罚,责令违法车辆停驶并进行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3月1实施的《条例》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相比,加大了机动车排放违法行为执法力度,排放超标由原法规罚款100元提升到300-3000元;拆除、闲置或擅自更改排放污染控制装置处罚额度由500-1000元增至5000-10000元。同时新增了逾期未排放检验、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报警未及时维修的处罚条款,分别处罚500元、300元。《条例》提升了处罚额度,增加了违法单位或个人的违法成本,以促进用车单位或个人达标排放意识的增强。

  据悉,市环保局根据季节特点、气象条件和污染规律,针对不同行业的流动源开展了系列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春、夏季建筑工地开工、保障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类货物运输频繁,机动车使用强度大,易造成高频使用车辆排放不稳定的情况,3月份市、区县环保部门在全市开展了重点行业、重点车型排放集中整治工作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突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省际等高频用车的重点行业,采取路检夜查、入户抽查和遥感检测等方式,强化执法监管,全面整治重型柴油车、出租车、外埠进京大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排放量大的车型排放超标、逾期不检、净化装置闲置或拆除等3类违法行为。截至3月25日,全市共检查机动车60.2万辆,处罚各类超标车近千辆。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加强对施工工地使用的非道路机械和环卫、邮政、出租等行业车辆排放的执法监管,对超标排放严重的单位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将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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