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5家加油站因不按规定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受处罚。自今年3月1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大气条例》)实施以来,我市环保部门加大油气回收执法检查力度,共进行油气回收检查、检测7500余次,目前已立案36起,完成处罚18起,进一步巩固了油气回收治理成果。
为了改善北京空气质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污染,北京市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从2007年4月份开始,就启动了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此项改造工程采用欧美最新标准,选择世界上最好的油气回收设备,通过企业自筹和政府补贴的方式,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了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油气回收治理把防治机动车污染从关注机动车本身,拓展到了与机动车有关的更大领域,是我市防治机动车污染的一项重要举措。汽油挥发的油气回收经过处理,可以变成汽油,随着汽油消耗量的增加,每年可回收的汽油由改造完成初期的2万吨增加到近3万吨,价值也从1.2亿增加到近2亿元,可以说我市的油气回收治理,为首都空气质量的改善,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发挥了重要作用,油气回收技术水平和监管能力亦处全国领先地位。
为了巩固和发展全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成果,2008年以来我市建立了市区两级监管体系,采取“两监管、一自保”的方式,即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每月开展检查、检测工作;企业建立油气回收自保体系,开展自查自纠,共同保障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
从今年全市油气回收治理检查结果看,设备运行合格率达到了85%以上,取得了较好的油气减排效果,但与我们的大气污染治理要求仍有差距,我们将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促使运行合格率达到98%以上。在近期检查中发现,加油站超标违规现象有所增加,经分析主要原因为:一是油气回收装置已运行6年之久,有些设备老化损坏,加油站因顾虑成本没有及时维修设备,导致故障率增多,排放不稳定;二是加油站疏于管理,不按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时有发生。比如,朝阳区向阳加油站油气回收后处理装置因部件损坏,又不及时更新,导致后处理设施停机污染环境;西城区西便门加油站和门头沟滨河路加油站油气回收泵不能正常工作导致加油时无法回收油气,致使油气超标排放;门头沟古峰加油站和首汽石油制品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回收装置密闭性和气液比不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制》(DB11/208-2010)的要求,致使油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污染环境。上述加油站违反了《大气条例》第57条第2款规定,依据《大气条例》第108第2款,市环保部门对这5家加油站分别处以了5万元罚款,并要求其3天之内完成设备更换、维修,环保部门将对其改正结果进行复查,如不合格将加倍处罚。
下一步,全市环保部门将保持执法检查力度,各区县每月对辖区内企业检查2-3遍,检测量不低于20%,并组织全市开展油气排放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大气条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各项油气排放监管措施,促使油气污染减排取得进一步实效,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处罚并曝光,促使排污企业做到治污自律,承担减排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