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本站
  • 搜全网
热门查询:车型排放标准查询4-131106153059进京车辆环保审核4-131106153059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当前位置 > 首页 > 首页 > 详细信息
我市发布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 全市环保部门严查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监察总队,宣教处 时间:2015年11月13日 字体:【

我市发布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

全市环保部门严查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11月13日8时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全市环保部门会同城管、质监等部门,采取夜查与日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结合的方式,将重点对锅炉、汽修、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开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11月13日上午,记者跟随环保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丰台区的一家混凝土搅拌站。经检查,该单位砂石料储存在密闭场所,站内停放两台洒水车,地面已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符合环保要求。随后环保执法人员又来到一家印刷厂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向该企业负责人发放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宣传折页,并就相关内容进行讲解。

  从11月1日开始,全市持续开展大气专项执法检查。截至11月12日,环保部门已出动执法人员1723人次,以燃煤锅炉房煤质、无照散煤生产销售单位、汽修、印刷、施工工地为重点,对1375家单位和点位进行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137起,其中环保部门拟立案处罚大气类违法行为59起,责令违法单位进行改正。

  在执法过程中,环保部门印制了部分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宣传材料向企业进行发放,尤其是今年我市发布的《木制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等几项环保地方标准,帮助相关行业排污企业了解哪些属于违法行为,排放限值有何要求等内容,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此外,环保部门专门印制了《燃煤锅炉加碱记录本》发放给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制定了制式表格,要求各单位按照规范填写加碱记录单,督促排污单位自觉减排。

  环保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有针对工地扬尘的强制性措施,要求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因此黄色预警期间,公众除加强自我防护外,如发现施工工地有违法排污行为,可拨打96310城管热线、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两个电话进行举报。

分享到:

  • 北京生态环境微博

  • 北京生态环境微信

  • 环境监测

  • 京环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