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5年工作措施“减煤换煤”工作,进一步加强本市煤炭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自11月23日起,市环保局联合市质监局、市新农办等部门对全市煤炭加工、销售、重点用煤单位及无照售煤散商的煤质情况,进行为期半个月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拳打击销售劣质煤等违法行为。
2015年,全市农村地区计划减煤 换煤量为183万吨,实现优质燃煤基本覆盖。其中将以“换煤”方式实现近80万吨,以按城市化改造、拆迁、城市管网辐射等方式实现“减煤”近100万吨,换煤数量比2014年增长60%。今年,全市14个区县共确定了29家加工生产及供应优质燃煤企业。截至11月16日,全市登记购买优质燃煤77.8万户,已送煤到户49.8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25.2万吨,同比增长119.4%,更换高效节能炉具9万多台。截至11月19日,全市质监部门共组织对燃煤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单位监督抽查2341批次,合格率96.3%;市新农办组织乡(镇)委托市质监部门对外地加工直接配送入户的煤质检测948个样品,样品合格率为87.34%,对不合格的全部召回。
前一阶段,为推动农村地区“换煤”工作落实,市环境监察总队于2015年9月26日至29日,联合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对丰台、大兴、房山和门头沟四区煤炭加工生产企业(优质煤销售网点)进行了现场检查;10月12日至10月16日,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对全市城乡结合部地区换煤工作及打击售煤游商情况进行了检查;10月29日至11月6日,联合市质监、新农办等部门对担负全市农村地区“换煤”任务的29家优质煤加工及供应企业进行了检查。优质煤市场目前仍表现为竞争力不足,劣质散煤销售监管难度大,煤质监控形势不容乐观,部分燃煤加工企业粉尘污染控制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
针对以上问题,我市将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煤质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对担负我市农村地区“换煤”任务的煤炭加工、销售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二是对全市重点用煤单位的煤质情况进行抽查;三是打击无照售煤散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或移交当地政府进行取缔。
如果市民发现身边存在加工、销售、使用劣质煤以及无照售煤等违法行为,请向有关部门举报:
发现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经营劣质煤行为,请拨打96310,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发现固定场所内无照经营劣质煤行为,请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发现固定场所内有照经营和使用劣质煤的行为,请拨打12365,向质监部门举报;发现饮食、洗浴、住宿等服务单位不使用清洁能源的行为,请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举报;或统一拨打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