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3月24日上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赵志威总队长、党委副书记冯志军分别通报了2024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及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处处长郭秋霖):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
首先向大家介绍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嘉宾:他们是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赵志威、党委副书记冯志军。两位发布人将与各位一起回顾过去一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通报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请赵志威总队长通报2024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赵志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发布会。首先向大家通报一下北京市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2024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目标,围绕美丽北京建设,严守底线,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以有力度的执法和有温度的服务,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执法蓝”全力守护“生态绿”。
第一个关键词是“精准”:智慧监管助力问题高效解决
“这家重点排污单位的在线数据存在异常,今早9点至10点企业废气排口的数值出现了零值。”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执法队员在开展日常非现场巡查时,通过自动监控监管平台发现一个问题线索。结合其他监测手段,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治污设施没有正常运行,可能存在废气直排环境的情况。执法队员随即启动现场核查程序,前往企业深入调查。
这是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智慧监管应用的一个场景,智慧监管逐渐成为精准执法的新引擎。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以综合执法平台为基底,进一步深化热点网格、物联感知、油气在线监控、机动车尾气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融合,及时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及区域环境动态信息,精准锁定排污异常的污染源。让执法人员到现场后能“直奔问题”,实现“数据巡查+综合分析+证据固定”全流程非现场执法。
智慧监管模式提升了执法效率和水平,2024年全市固定源非现场检查占比近50%,而且非现场执法发现问题的查实率达到72%,也就是说虽然未到现场,但大部分非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都是准确的。2024年全市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23万起,实现了既不让违法企业有空可钻,也能让守法企业安心经营。
第二个关键词是“服务”:精细执法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精准施策、精细管理,推行“执法+服务”,为守法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全市办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案件637起。
“执法+服务”将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例如,朝阳区一家品牌餐饮连锁店在开店审批后尚未建设前,执法人员就主动服务,结合餐饮业排放油烟、噪声的特点,以及这家店临近居民住宅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施工建议,并在该单位正式运营前开展了废气、噪声的监督性检测,到目前为止,这家店开业后没有接到过居民的投诉。
“现场帮扶+清单服务+主动普法”降低企业违法风险。例如,通过现场帮扶指导,及时发现企业环保管理薄弱环节,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防患于未然。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及时更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诚信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为企业提供行业守法指南和违法风险清单。
依法实施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2024年,修订完善了《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47类不予处罚情形。对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情形,依法不予处罚,教育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个关键词是“联动”:跨区域跨部门强化执法合力
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力度,纵深推进和完善信息共享、监管联合、执法联动、区域联防的综合执法联动体系,促进执法效能提升。
区域联动方面,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执法联动走深走实,问题发现和处置效率进一步提升,助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发挥信息共享优势,依托京津冀协同执法平台,推动移动源执法结果和执法处罚信息共享,避免短时间内同一车辆两地两次处罚,同时重点关注已被处罚的车辆,督促整改避免再次违法。
部门联动方面,加强多部门协同配合,对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重点打击。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专项整治。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整治,推动问题整改。与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全链条严查“黑加油”违法行为,从源头防止劣质油品导致的环境污染。联合市城管执法、水务等部门,定期开展扬尘、餐饮、流域等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第四个关键词是“十年”:守法意识显著提升,违法案件处罚明显下降
202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满十周年。十年来,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创新执法模式,丰富科技手段,对恶意排放、弄虚作假等主观恶意大或污染环境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充分发挥了新环保法的“钢牙利齿”作用。同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持续强化正向引导,提高企业自觉守法的内生动力。
十年来,随着企业环境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和全社会环境守法意识不断提升,企业生态环境合规合法性不断提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重型柴油车超标率从2018年的10%下降到了2024年的2%。与之相对应,生态环境处罚案件也呈现下降趋势,与2018年相比,2024年固定源处罚案件数量下降近52%,移动源处罚案件数量下降了90%以上。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系统谋划“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继续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持续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为开启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基础,继续用“执法蓝”助力美丽北京建设。
我就通报这么多,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赵志威总队长。接下来,请综合执法总队党委副书记冯志军通报2024年北京市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冯志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党委副书记):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2024年,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全天候、全方位远程动态巡查,精准监管企业的排污状况,实现执法监管“无处不在”,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其中,对主观恶意大或污染环境的严重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对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下面,我通报四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明知故犯好几次 多辆车因不符合排放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内受到罚款处罚五次以上
(一)案情简介
某快递物流公司疏于对车辆的维护管理,在2023年一个自然年内,有12辆车因不符合排放标准而被处罚5次以上,其中,有3辆车被处罚7次,2辆车被处罚6次。该快递公司作为用车大户,多辆车多次超标,明显未履行法定管理责任,即:应当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确保本单位车辆符合相关排放标准。企业相关责任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某处3万元罚款。
(二)启示意义
重型柴油车排放在本市移动源排放贡献中占比最大,公交、运输、环卫、邮政、快递等行业又是重型柴油车的用车大户。用车大户机动车数量多,由于行驶里程、购买年限等情况不同,其排放标准和状况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对于保障车辆整体达标排放至关重要。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管理者应当履行主体责任,重视环保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自我监督,由专人负责车辆日常维修和排放治理,确保车辆排放符合标准。
对于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多辆车超标、反复超标的违法行为,《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了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转嫁改正义务 加油站不及时维修油气回收装置,油气未经处理排放
(一)案情简介
2024年5月,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托综合执法平台油气在线应用模块进行非现场检查,发现朝阳区某加油站出现油气处理装置连续4天预警后,第5天产生报警。经执法人员回溯期间运行数据,到现场核查并调取监控录像发现,4天预警期间该加油站油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无法正常处理油气,导致对应的时间记录埋地油罐压力每日大于550Pa的连续时长均超过2小时。
经后续调查,该单位在发现油气处理装置提示故障后,虽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并联系了维修单位,但在维修单位未能及时开展维修的情况下,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油气的排放。自设备故障至完成维修的期间,仍然正常的营业加油,油气处理装置无法启动,造成油罐内油气未经回收处理排入到大气环境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处6万元罚款。
(二)启示意义
加油站发现问题后不应一报了之,将改正违法行为的义务转嫁给维修单位,而应在油气回收装置恢复正常使用前,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排放。同时,在线监控能对影响油气排放的气液比、油气回收系统压力等关键运行参数进行自动监测和预报警,实时显示、分析、传输监测数据,不仅是生态环境部门的“哨兵”,更是加油站的“管家助理”,加油站也应当充分履行主体责任,保持在线监控设备的稳定运行,帮助自身及时了解治理设施的工作状态,把问题遏制在萌芽阶段。
案例三:企业未有效利用自动监控系统发现数据异常导致超标排放污染物
(一)案情简介
2024年4月17日,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通过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发现某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经现场检查,当日该公司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但操作人员未及时关注到数据异常情况并进行后续处理,导致化学需氧量(COD)日均值为34.35mg/L,超过了30mg/L的许可排放限值。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处20.1万元罚款。
(二)启示意义
本案是通过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非现场检查驱动现场检查的典型案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实时监控、收集、分析研判本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情况,对于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控系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及时启动现场检查进行核实。各重点排污单位应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好自动监控等手段,对异常排放情况及时整改处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案例四:首次违法整改迅速 餐饮单位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轻微违法不罚
(一)案情简介
2024年9月10日,海淀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根据餐饮单位专项执法任务,对学院路一家餐馆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后厨正在烹饪操作,但油烟净化器两组净化单元均损坏,涉嫌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执法人员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9月16日,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该单位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鉴于该单位属于初次违法,餐饮规模较小,及时改正后果轻微,且日常经营中也无投诉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相关规定,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二)启示意义
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宽严相济,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动态调整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上述案例中,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综合考虑餐饮单位存在问题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整改情况,采取了批评教育和指导帮扶的措施,帮助餐饮单位恢复净化器的正常运行、实现油烟达标排放。免予处罚也是敲响警钟的一种方式,企业也要以此为戒,更好的履行相应的守法责任,扎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通报完毕。
【媒体问答】
《中国环境报》北京记者站记者:2024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周年,那在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冯志军: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4年,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与津冀两地紧密协作,在京津冀协同执法中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重点在机制完善、能力共建和协同联动三个维度发力:
首先是持续完善执法协同机制。三地聚焦进一步明确协作机制,联合印发年度联动执法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围绕大气、水、固废、移动源、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违法5个方面开展联动执法。加强会商协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难点问题以及应对策略。例如去年5月,三地公检法环四部门签署了“打击治理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框架协议”,落实“行刑衔接”的工作机制,推进部门协同,执法联动更加有力。
其次是深化区域合作双向赋能。三地紧密协作,实施区域联防联治,持续深化基层联动执法,推动能力共建和技术共享。在能力共建方面,大兴与廊坊开展实战比武竞赛,加强交流、磨砺精兵;密云与承德开展联合专项执法,共同查找交界处污染高值的成因,相互学习借鉴执法经验。在技术共享方面,共同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执法更精准,比如,去年11月,门头沟与张家口两地协同,使用无人机设备开展联合航拍巡查,提高立体化执法查处的能力。
第三是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发挥信息共享优势,依托京津冀协同执法平台,持续推进移动源和固定源执法结果和处罚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合作深化。三地执法注重力度与温度并进,如通过“执法人员+行业专家”联合普法,为企业出实招、办实事,全面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人民网北京频道记者:去年年底国家出台了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想了解一下今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将如何开展工作?
赵志威:谢谢人民网记者的提问。一直以来,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紧密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核心目标,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涉企行为,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轻微违法企业是督促整改,对严重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今年,我们将在以往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涉企的检查。
一方面是坚持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轻微违法企业督促整改。
一是更加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主要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修订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检查计划任务的规范管理,严格控制规范专项检查、提升检查质量,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规范性。定期汇总、分析市、区两级执法队伍规范着装、执法全过程记录、入企扫码等情况。开展执法稽查,实施“伴随式”稽查,加强内部的监督。
二是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充分利用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加油站的在线监控、热点网格、机动车遥感遥测这些科技手段以及综合执法平台,强化智能感知,通过非现场执法检查驱动现场检查,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开展科技执法试点并投入运用,逐步向“以非现场检查为主,现场检查为辅”过渡。
三是精准实施现场执法。今年,我们将综合企业过往守法记录等情况开展不同频次的执法检查,实现“一次进门综合性执法”。除特殊情形之外,原则上对正面清单中的企业只开展非现场检查。加强与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公安这些部门的联合执法,减少单部门执法频次,继续加强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动执法。
四是持续开展“执法+服务”。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坚决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另一方面,对严重违法行为仍然要利剑高悬。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严查超标、超总量排放的污染环境行为;二是要聚焦恶意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故意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三是聚焦重点时段,严查重污染期间未依法履行应急减排法定措施,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等。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谢谢。
主持人:谢谢赵志威总队长。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我们一会儿还安排了现场采访的环节。
2025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将继续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落实好国务院和北京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努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用“执法蓝”全力守护“生态绿”,助力美丽北京建设,支撑首都高质量发展。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下面请记者朋友跟随我们到一层在线监控大厅,实地采访热点网格等智慧监管的具体情况,谢谢大家!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