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不懈,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一、2016年空气质量状况
1、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呈下降趋势
细颗粒物(PM2.5)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同比均有所改善,其中二氧化硫(SO2)降幅最大,PM2.5同比下降9.9%。2016年,北京市环境空气中SO2年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远优于国家标准(6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2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92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31%;PM2.5年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109%。与2015年相比,我市各项污染物同比均有改善,SO2、NO2、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28.6%、4.0%、9.8%、9.9%。自2013年监测以来,我市PM2.5呈现持续改善趋势,一级优天数明显增加,重污染发生的时段逐年减少。
(图1 SO2、NO2、PM10、PM2.5等污染物年均浓度达标情况)
2016年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98天,其中,一级优68天,二级良130天,达标天数较2015年增加12天;2016年共发生重污染39天,其中O3重污染1天,PM2.5重污染38天,较2015年减少7天。
(图2 2013-2016空气质量各级别天数)
SO2主要来自于燃煤一次排放,随着我市不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燃煤,目前我市SO2浓度水平与南方沿海无采暖城市相当。2016年我市采暖季和非采暖季平均浓度分别为17和7微克/立方米,非采暖季燃煤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采暖季燃煤仍是我市SO2的主要来源。
氮氧化物(NOx)主要来源于机动车等污染排放,NO2成为我市非采暖季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我市NO2空间分布特征为城区和南部地区浓度较高,且交通站NO2浓度明显高于城市环境,平均浓度为城市环境的1.5倍,反映了机动车排放的影响。全年秋冬季平均浓度明显高于春夏季节。
O3主要来自于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高温、强光照等气象条件下的二次转化,我市O3浓度4至9月份较高,其他月份较低,O3超标主要发生在春夏的午后至傍晚时段。
PM10主要来源为燃煤、机动车和扬尘等排放,我市空间分布为南高北低。秋冬季浓度较高,3、4月份受沙尘天气影响,浓度也达到一年中的较高值。
PM2.5主要来自于燃煤、机动车等的一次排放和二次转化,我市空间分布呈现由南向北浓度逐渐降低的梯度特征,其中京西南区域站浓度最高,达到102微克/立方米;京东北区域站浓度最低,为49微克/立方米。2016年我市共发生PM2.5重污染38天,其中五级29天,六级9天,对全年平均浓度贡献23微克/立方米,占比超三成。
(图3 近四年PM2.5空气质量级别分布情况)
2、近年各项污染物变化趋势
(图4 4项主要污染物多年变化趋势。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依次为SO2、NO2、PM10、PM2.5)
17年以来,我市SO2年均值快速下降,累计降幅86%,采暖季尤为明显。2004年之后稳定达标。NO2在波动中逐渐下降,累计降幅32%,近年较为稳定。标准收严后达标仍有差距,但月均值达标情况逐渐增加。受沙尘、采暖等多种因素影响,PM10在年内不同时期波动较大,多年累计降幅43%。近4年以来,我市的PM2.5浓度水平在波动中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累计降幅19%。
从污染物多年的变化趋势来看,在波动中下降是空气质量改善的基本形态,趋势是明显的,但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如要彻底消灭空气重污染,根本在于大范围区域内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改变生产和生活方式,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使其与区域环境容量相匹配。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的工作。
二、2016年清空计划扎实推进
1、着力“禁控改” 大力压减燃煤
近年来,我市坚持能源清洁化战略,多措并举,在电力、工业、供暖、生活等领域持续加快能源结构调整。2016年,我市重点聚焦散煤治理,按照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清洁能源利用,大力压减生活用煤,在农村地区实施了663个村散煤改清洁能源,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区城镇地区完成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7.5万户。在针对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方面,2016年是我市改造规模最大的一年,共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1858台、8488蒸吨;继2015年城六区实现基本无燃煤锅炉后,通州区在远郊区率先实现基本无燃煤锅炉。通过以上措施,我市燃煤总量预计削减到1000万吨以内,提前一年实现国家下达的五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2、强化“退改限” 全面控车减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呈逐年增加趋势,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市本地PM2.5的首要来源;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全市排放总量的38%、50%左右。近年来,我市坚持“先公交、严标准、促淘汰”技术路线,在“车、油、路”几个方面逐渐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尤其是2016年,我市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做法,重点针对高频使用、老旧机动车等,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综合手段,积极推进全市机动车结构向更加节能化、清洁化方向发展。一是不断严格油品标准,出台了第六阶段车用汽柴油标准,已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二是严格高排放车管控,发布了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工作日限行政策,将于2017年2月15日起实施。三是深化老旧车污染治理,全年淘汰(含转出)老旧机动车42.4万辆;累计为约4.3万辆出租车更换三元催化器,全市5500余辆新增重型柴油车全部安装壁流式颗粒捕集器(DPF)。
3、加速“治停退” 深化治污减排
多年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表明“治污减排”是“硬道理”。2016年我市坚持非首都功能疏解,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削减工业污染。一是对于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年共调整退出印刷、铸造、家具等一般制造业与污染企业335家,提前一年完成五年退出1200家的任务;在城乡结合部治理方面,全市共完成4000余家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企业清理整治。二是对保留企业强化环保技改升级,减少污染排放。全年共组织实施了100多项环保技改项目工程;实现燕山石化及全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1.37万吨。三是在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的同时,针对氮氧化物污染物,制定以奖代补政策,在全国率先实施1500余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改造后单台锅炉减排氮氧化物50%以上。
4、采取“人技防” 加强清洁降尘
2016年,我市主要通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监管执法,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在全市1540个建筑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基础上,积极推广抑尘剂等扬尘污染防治新技术。道路清扫保洁“吸、扫、冲、收”新工艺作业率已达87%。
5、发挥标准约束作用 “倒逼”排污企业治污减排
近年来,我市建立了较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标准体系,地方大气污染标准39项,标准体系全国最全、部分标准限值全国最严,以标准倒逼排污单位加快治理、转型升级。2016年,我市重点针对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石化、机动车等污染,从综合性标准向更加精细化的分行业标准深入;尤其是针对挥发性有机物,制定了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等标准,推进在行业、产品领域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
6、坚持铁腕治污 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严格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环保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环保、城管、农委、工商、质监、交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贯穿全年的“大气污染执法年”行动,以解决损害公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散煤、高排放机动车、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防治领域和区域,开展“治散煤”、“净四气”、“降三尘”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立案处罚大气环境类违法行为1394起,处罚金额4082万元;严格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按日计罚4起,查封扣押341起,行政拘留移送2起。同时,推行环保执法人员“双随机”抽查制度,公开曝光“十大典型案例”,扩大执法效果,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影响一片的目的。
7、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切实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
针对大气污染,我市一直坚持实施各项治理措施,从根本上减少污染排放。但在当前污染物排放总量仍超出环境容量的情况下,短期来看,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尤其是秋冬季节,空气重污染仍将发生。因此,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实现对污染物累积的“削峰、降速”仍必不可少。2016年,从保障公众健康出发,我市有针对性地修订了《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预警分级、优化启动程序、加大减排力度、减轻社会影响、强化区域联动。
其中,在环保部的统一部署调度下,2016年12月16至21日我市实施了红色预警应急。期间,我市提前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平台、官方微博等渠道提示市民做好健康防护;采取了部分生产调峰、交通运行调度等应急措施。在全市的支持和参与下,抑制了空气重污染的加剧,达到了“削峰、降速”的效果。
8、区域协作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互动深化
充分发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作用,深化结对帮扶机制,支持保定、廊坊加快农村地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市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与天津和河北省唐山市、保定市、廊坊市、沧州市等“2+4”城市,率先建立空气重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减少污染在城市间相互传输影响。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执法联动、机动车异地处罚、新车环保一致性联合抽查等机制。
自我市实施《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来,近四年来全市组织完成的重点治理工程约是过去10年来的总和;其中,2016年又是自2013年以来措施力度最大的一年。
但是,当前空气质量距离国家标准和公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随着工业企业调整搬迁、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污染特征从“工业生产型”向“生活消费型”转变,城市正常运转和市民生活产生的污染物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进一步削减污染排放的难度越来越大。不仅需要政府主导,更需要全社会共同、有效参与。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问题导向、铁腕治污,出重拳、使全力,在“减排、管理、应急、联防”上精准发力,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的措施,分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歼灭战,推动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改善。
一是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继续打好农村散煤、高排放车、城乡结合部治理“三大战役”。实施“京六”燃油标准,加快淘汰(含转出)高排放老旧机动车,重点突出重型柴油车污染减排;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等重点任务。
二是严格落实街乡镇属地责任,充分发挥街乡镇的覆盖作用。加大问责力度,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的执行力问题,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基层政府的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是着力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大气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