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生产喷漆工艺中产生的废漆渣随意处理,北京全家福伟业装饰有限公司法人叶某被通州区警方刑事拘留。这是自2017年1月18日北京市成立环保警察队伍以来,在环保、公安两部门首次联合启动强化执法月行动中联合查处的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第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北京全家福伟业装饰有限公司位于通州区潞城镇,以生产民用木门为主,生产程序包括切割、下料、打磨、喷漆等环节。2月28日,联合执法组根据市民举报线索对其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将生产喷漆工艺中产生的油漆渣按相关规定处置,而是当做生活垃圾处理。
据了解,传统喷漆工艺是利用喷枪喷涂,油漆经过喷枪雾化成微粒均匀覆盖物体表面。在喷漆过程中,由于压缩空气的作用,会产生大量“飞漆”,“飞漆”落入喷漆车间的水池,粘附在车间四壁,形成“漆渣”。
漆渣,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的HW12类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国家明确规定产生此类废弃物的企业或单位个人,应按要求申报产生危废的类别、数量、去向,同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等措施进行暂时贮存,并交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市环境监察总队徐瑞果介绍,北京全家福伟业装饰有限公司自2014年8月投入生产,年生产木门2000套,有五个喷漆车间。产生的漆渣一直是当做一般垃圾处理,由与其签约的某运输公司运至垃圾中转站混同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有一箱还未运走的漆渣,经称量,重3.2吨。
针对该公司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市、区两级环保、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紧急会商并赶赴现场,组织执法人员对涉案场地进行封存,固化证据。经过连夜审问和现场取证,该公司违法行为涉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漆渣3吨以上。按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属“严重污染环境”行为。3月1日凌晨5时,通州区公安分局将该公司法人叶某带回控制。3月2日正式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国家对何种情况下污染环境构成犯罪也作了明确规定。
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等环境违法行为属于“严重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