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07〕87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高污染车辆和施工机械专项检查
第三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为落实市政府第十三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通告的要求,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巩固深化前两个阶段检查成果,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按照市市政管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运输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管理工作的通告》和市环保局下发的《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高污染车辆和施工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自
一、检查内容和方式
第三阶段工作重点是抽查车辆大户单位、检查渣土运输车和施工机械尾气排放情况。通过采取路查、夜查和入户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以及超标排放施工机械的处罚力度。环保局要与市政管委、建委、交管、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在重点区域和路段,开展联合检查,各司其职,严格执法。
二、检查安排
城八区、昌平区和顺义区:每天安排两个组检查,白天对车辆大户单位进行抽查,对施工工地渣土运输车和施工机械进行检查;夜间在重点路段或地区以渣土运输车为重点开展路查。
亦庄开发区:安排一个组,白天或夜间对车辆大户单位进行抽查,对施工工地或在渣土运输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进行检查。
远郊区县:安排一个组,每天抽查车辆大户单位或上路对渣土运输车进行检查。
有进京检查站的区县:增加进京(过境)车辆尾气排放的抽测频次,超标车辆不许进京。
渣土运输车辆较少的区县:开展对车辆大户单位进行抽查、对举报车辆和环保标志检查等日常工作。
市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联动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周密具体的检查方案,并于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结合辖区施工工地的分布情况,选好检查单位、区域、路段。对违规车辆要严格执法,不能只查不罚。协调有关部门,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予以警示,同时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县环保局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掌握工作实情,及时解决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对区县工作的监督指导。机动车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全面掌握各区县的工作情况。
(四)注重工作创新。各单位要针对机动车排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从辖区的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思路、监管方式和方法,形成各自的监管特色,促进机动车排放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全市机动车排放监管的整体水平。
(五)重视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各单位每天12时前将头一天的检查数据、检查情况报我局机动车中心,上报的情况要真实、准确、及时。同时,要通过发放机动车污染防治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的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及时报道检查动态,对严重违规单位予以曝光。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