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07〕83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编报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管理档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市环保局将建立本市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管理档案,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07年污染控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环发〔2007〕61号)及附件《北京市重点污染源单位名单》,你单位被列为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单位,请你们按照《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档案》(电子版请登录北京市环保局网站,在“固体废物管理”中查找本通知下载)编写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并于
附件: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档案
联系人:李敬东;联系电话:6845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