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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
  4. [实施日期] 2007年04月30日
  5. [成文日期] 2007年04月30日
  6. [发文字号] 京环发〔2007〕83号
  7. [废止日期] ----
  8. [发布日期] 2007年04月30日
  9. [有效性] 有效
  10. [文章来源]
关于编报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管理档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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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0783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编报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管理档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市环保局将建立本市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管理档案,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07年污染控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环发〔200761号)及附件《北京市重点污染源单位名单》,你单位被列为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单位,请你们按照《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档案》(电子版请登录北京市环保局网站,在固体废物管理中查找本通知下载)编写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并于520日前将危险废物重点源档案及电子版报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附件: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档案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李敬东;联系电话:6845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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