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环办〔2017〕99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879号)要求,即日起我局就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接受举报,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提供举报线索时,请提供“挂靠”人员姓名,说明“挂靠”人员实际工作单位,尽量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我局核实。提供举报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举报对象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环评机构登记注册的环评工程师。
二、接受举报截止日期:2017年7月31日(信件以邮戳为准)。
三、举报信息提供方式:
电话:8915038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处 侯可斌)
89150595(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 李楠)
传真:89150599、89150588
电子邮件:houkebin@bjepb.gov.cn、hpzx@bjepb.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环保局窗口
(邮编100161),侯可斌或李楠(收)。
来访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环保局窗口
希望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待举报事宜,为我局规范环评市场、加强环评机构管理提供帮助。
特此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