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深入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我局全面落实本市“十四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和2022年行动计划等等,有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日常履职考核清单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1.生态环境质量实现进一步改善
空气质量保持总体改善趋势。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创造了历史最优、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最优的“双优”佳绩,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重污染天数为3天,同比减少5天。
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地表水考核断面Ⅰ-Ⅲ类比例超额完成国家和本市考核要求,无劣V类断面。
土壤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全市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2.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总体优良
搭建大气精细化管理支撑平台,强化“评估分析-问题下发-现场核查-整改反馈”闭环管理,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2022年冬奥会期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每日优良,并且在开、闭幕式期间PM2.5平均浓度始终保持个位数,兑现了申奥承诺;冬残奥会期间空气质量整体优良,实现赛前承诺,赢得国内外广泛赞誉。同时推动兑现冬奥碳中和承诺。党的二十大开幕会期间,全市PM2.5低至1微克/立方米,为历年同期监测的最好水平。
3.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有力有为
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印发《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编制《局系统防疫手册》,建立“疫情防控简讯”模块,因时因势调整工作模式和要求,持续抓好全局各项防控工作。
涉疫垃圾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环评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进一步拓宽。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5.0版改革任务,在建设项目、排污许可、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加油站在线监控数据传输、自动监控等领域增加非现场执法检查清单,引导全市规范开展非现场执法。
4.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蓝天保卫战强力推进。突出PM2.5和O3协同治理,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推动氮氧化物(NOx)减排。积极推广新能源车。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鼓励汽车更新的有关政策。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对各区VOCs治理进行精准指导帮扶。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全市降尘量月均值约为3.6吨/平方公里(扣除沙尘影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优化重污染应急绩效评级,将重点企业纳入绩效分级管理。
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保护饮用水源,定期开展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执法,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治理水环境,按计划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区域水环境补偿办法。修复水生态,开展流域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推进水生态修复试点示范。
净土保卫战系统推进。推动出台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印发实施“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等。加强源头预防,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推动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未利用地监管。
应对气候变化稳步推进。印发实施“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十四五”时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先进低碳技术征集,密云区、通州区成功入选首批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配合生态环境部做好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CCER)建设相关工作。
生态保护持续深入推进。印发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组织开展全市及各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制定本市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规范。平谷区、丰台区成功创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基地。
5.京津冀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取得新成效
联合签订“十四五”时期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合作协议,印发实施2022年工作要点,健全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动应急等工作机制。持续做好秋冬季大气攻坚治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组织编制白河流域规划。完成密云水库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情况绩效评估,签订新一轮补偿协议。完善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协同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源头预防,有效运行区域危险废物“白名单”机制。
6.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顺利完成年度任务。继续开展第二轮市级生态环保例行督察。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实施台账式管理,积极服务稳经济大局。持续优化监测网络,加强精准监察执法,深化环境监管,“三监”联动水平和效能不断提升。完成主要业务系统进舱和“慧治”版空气质量查询服务,全面提升领导决策服务能力。实现移动污染源、核与辐射安全等全生命周期智慧管理,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测管治一体化协同能力。突发环境状况得到妥善处置,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成功举办“2022年北京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与气候行动论坛”。“北京城乡供暖系统无煤化”项目获C40彭博慈善奖等。
(二)效能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1.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按时办结“两会”建议提案,按要求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部门检查、调研工作。二是规范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履行立法程序。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三是做好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专栏,开展决策公开,在时限内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以简明问答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四是加强接诉即办。深化“三级管家”机制,《“三级管家”互联互通精准解民忧》被评为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优秀案例。推进“每月一题”噪声扰民问题治理,全面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2.进一步加强管理效能
一是高效落实市政府督查事项。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督查发起、反馈的闭环管理,办理效率不断提升。制定市领导重要批示办理工作规范,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二是强化值班管理。建立值班培训机制,每周通过模拟值班场景开展培训,加强重要时期值班管理,确保政令畅通、重要信息报送及时高效。三是持续做好绩效工作。健全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构建组织部门统筹、牵头部门牵总、承办部门落实的三级管理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任务清单化管理,每月调度并研判工作进展,督促落实重点难点任务。
3.进一步提升财政效益
一是加强成本控制和绩效管理。每月调度重点项目进展,定期开展年度预算绩效跟踪。开展重点项目成本绩效评估。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对财政下达的预算,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批复执行。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实施严于财政统一规定的政府采购标准,严格落实中央及本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按时公开预决算信息。
4.进一步加强绩效审计
严格遵守“三公经费”使用规定,从紧从细编制预算,据实申报财政资金,按规定上缴财政沉淀资金,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成本管控规定。建立预算执行通报约谈机制,定期督促预算执行进度。坚决执行审计决定,认真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重点围绕“一条主线、一个核心、四项任务”,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保障环境安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四项任务落实,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更严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成效,积极推动美丽中国和绿色北京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任务,结合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本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研究美丽中国建设的有关措施,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北京实践”。
二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实施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巩固拓展污染防治攻坚成果。持续开展“一微克”行动,坚持PM2.5和O3协同治理。进一步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不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深入做好生态保护监管,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落实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规划,持续开展低碳试点建设等。
三是进一步深化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同做好空气重污染应急应对。落实新一轮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加强跨界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动。进一步深化区域联动执法。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跨区域协同处置。
四是全力保障首都环境安全。强化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应急等监管,全力保障首都环境安全。
五是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落实《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噪声污染防治立法调研论证。持续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继续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等。按要求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依法依规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抓实接诉即办。深化监测、监管、监察“三监联动”。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