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2007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是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市环境和污染源排放的监测任务;负责全市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等项工作。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本市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4、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地下水监测与评价岗位工作人员1名。资格条件是:
1、35岁以下,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硕士研究生毕业,所学专业为水文地质相关专业。
3、从事过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环境评价工作,并熟悉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的运行与环境评价,熟悉地理信息系统和GIS制图技术者优先。
招聘环境监测岗位工作人员2名。资格条件是:
1、45岁以下,具有环境监测或相关领域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熟悉水和废水、气和废气、噪声等样品采集和现场监测技术。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环境监测相关专业。熟悉实验室认证等质量管理工作或有环境应急监测的经验或经历。
3、从事过环境监测或相关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环境监测或相关单位担任过部门负责人,有组织管理经历者优先。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办公楼A座五层506房间。
4、报名者须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技术职称证、学历和学位证(境外学历需同时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片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及简历评估,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专业科目)的内容主要是与此次招聘职位直接相关的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考试说明:
(1)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能取得进入面试的资格。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4)考试时间拟安排在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依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对体检合格的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核查档案。
3、如拟招聘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确定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录用人员,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并在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者按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人事部门指导下,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市环保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68717194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人事科 68474275
联系人:高海英 娄晶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