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达国Ⅳ标准轻型汽车目录的汇编
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我市已于 2008 年 3 月 1 日 对轻型汽油车开始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按照规定,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 ,我市对未达到国Ⅳ标准的轻型汽车不再办理环保登记手续。为便于管理查询,我局将 2008 年 3 月 1 日前 发布的达国Ⅳ标准轻型汽车目录汇编如下。
附件:达国Ⅳ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带OBD)
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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