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兹定于2016年8月10日9时30分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第一会议室,对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拟进行重大处罚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愿意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1、申请时间:2016年8月2日至8月9日;
2、申请方式:电话申请,电话88422947,联系人明莉;
3、申请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根据我局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参加人数为10人。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的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