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证 公 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兹定于2024年7月2日14时30分,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614会议室,举行对捷鹏威电子(北京)有限公司涉嫌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拟重大处罚一案的听证。愿意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1.申请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7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方式:电话申请,电话55522398,联系人明莉;
3.申请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根据我局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参加人数为5人。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的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