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证 公 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兹定于2024年7月29日15时30分,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614会议室,举行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密云利易泰加油站涉嫌列入本市自动监控计划的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或者自动监控设备未稳定运行、数据不准确拟重大处罚一案的听证。愿意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1、申请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
2、申请方式:电话申请,电话55522407,联系人王文杰;
3、申请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根据我局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参加人数为5人。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的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