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聚焦环境管理责任和重大环境建设管理问题落实,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建设管理责任等情况,致使区域内发生重大环境建设管理问题或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约谈相关单位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办法》规定,约谈次数、整改情况将纳入区域环境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内容,全年按照约谈次数累计扣分,扣完为止,约谈后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可减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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