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环函〔2014〕7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北京信诺传播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环发〔2012〕118号)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13〕70号)等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了环保核查并上网公示。有关情况如下:
北京信诺传播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C座19层1908室,主要从事活动传播和品牌传播等。经查,该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未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过我市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其分公司北京信诺传播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由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环保守法证明。目前,基本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专此函达。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