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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疗废物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6年01月23日 有效性:有效 字体:【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文件

京环发〔2005219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卫生局

关于开展医疗废物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完善北京市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系统的建设,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保障首都的环境安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05773号)要求,市环保局、卫生局决定开展我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联合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区县环保局、卫生局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认真组织落实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联合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并通报。

二、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建立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医疗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情况;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情况;相关人员培训情况;是否存在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是否申报登记。

三、各区县环保局、卫生局于2006124日前将阶段性联合检查情况汇总分别报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和市卫生局(报表附后)。

四、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北京市卫生局根据区县检查情况,于200626开始对重点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联合抽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和卫生部。

 

附件: 《医疗废物联合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人: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钟金铃

电   话:88575876  88575922 

传   真:88575989

电子邮件:gfzx@bjepb.gov.cn

人:北京市卫生局   杨坚  

    话:83970657  83970655

    真:83970653

电子邮件:yangjian@bjh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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