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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7年06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字体:【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件

京环发〔2007100


 

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公安分局、建委、教委、城管监察大队: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中高考考生提供安静的学习、休息、考试环境,北京市环保局、公安局、建委、教委、城管执法局决定于中高考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1626

二、工作重点与职责分工

(一)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

公安机关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各类露天文体活动、文化娱乐场所、商业宣传、装修作业、邻里之间噪声扰民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施工噪声污染专项整治

建委、城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各类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中高考期间,一律停止审批夜间施工许可证。城管部门要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加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施工噪声违法行为的查处。区县教委可将考点周边工地情况通报所在地建委、城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三)加强固定源噪声污染专项整治

环保部门加强固定源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重点加强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油烟净化设备、冷却塔、风机、空调器等固定源噪声扰民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设备运行噪声干扰周围考生和居民生活环境。

依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并结合噪声源的特点采取独立或联合检查执法方式。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要重点查处群众投诉、举报以及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噪声扰民现象。要向社会公告本部门受理噪声污染投诉、举报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建委、教委、城管执法局对各区县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要充分利用媒体曝光违反《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行为,坚决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宣传报道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增强公众环境意识。

四、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汇总报告

各区县环保局负责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请按汇报提纲(附件)要求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于710日前报市环保局。

特此通知。

 

附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情况汇报提纲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户文成;联系电话:6871721488423743(兼传)

主题词:环保 噪声 中高考 专项整治 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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