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北京森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
北京森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含油废物和涂料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8和HW12规定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规范,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按照标准要求完成对含油废物和涂料废物贮存场所的整改。逾期未完成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