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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2012年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函
来源:监察总队 时间:2012年11月29日 有效性:有效 字体:【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报送2012年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函

 京环函〔2012〕651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2012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561号)的要求,为保障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组织了夏秋两季秸秆禁烧的专项工作,通过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2012年,全国秸秆焚烧遥感监测日报显示,北京市夏收期间共有火点6个(经现场核查,均为焚烧垃圾所致);秋收期间未发现火点。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我市对秸秆禁烧工作高度重视,由市环保局牵头,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度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12126号),并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区县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市、区县两级环保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市环保局设专人每日查看全国秸秆焚烧遥感监测日报,对于本市辖区内发现的监测火点,及时向区县环保局通报,区县立即进行查处并上报监察情况。

工作中,我市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责任制的落实,由区县政府组织逐级签订责任书,将禁烧责任落实到村和人。同时,各区县结合自身特点,分别采取设立专门巡视员24小时巡查、建立--区三级防控体系、建立禁烧工作情况日报制度等措施,有效保障了禁烧责任的细化和落实。

二、注重宣传,舆论监督

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各区县围绕保障空气质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传或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和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强化舆论监督的作用,公布市环保12369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营造秸秆禁烧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管理,扎实落实

为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我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夏秋两季,各区县环保局与农业、园林和城管执法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全面开展了对违法焚烧秸秆行为的执法检查;市环保局联合农业部门对我市农业大区禁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四、突出重点,保障党的十八大期间空气质量

秋收期间,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做好会议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北京市要求各区县加大禁烧巡查执法力度,通过对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和国道两侧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敏感地区加大检查力度,加密检查频次等措施,杜绝了秸秆焚烧的行为,有力地保障了会议期间的空气质量。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巩固禁烧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市、区县两级和各行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大气环境。

专此函达。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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