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G1300500 |
职权名称: |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的行政检查 |
依据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 |
行使层级: | 市级,区级 |
流程图: |
主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邮编:101117
政府网站识别码:1100000122
京ICP备1903086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