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 Municipal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ureau
D1300500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84条第2款。
市级,区级
行政强制类职权运行流程图
北京生态环境微博
北京生态环境微信
环境监测
京环之声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1号
微博
公众号
主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邮编:101117
政府网站识别码:1100000122
京ICP备190308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