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本站
  • 搜全网
热门查询:车型排放标准查询4-131106153059进京车辆环保审核4-131106153059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访问我的专属空间 智能问答网站无障碍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Beijing Municipal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ureau

(试运行)
职权编号:

D1300400

职权名称: 对危险废物进行代处置
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未按照规定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危险废物产生者承担;拒不承担代为处置费用的,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行使层级:

市级,区级

流程图:

行政强制类职权运行流程图

  • 北京生态环境微博

  • 北京生态环境微信

  • 环境监测

  • 京环之声

京环之声

主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邮编:101117

政府网站识别码:110​0000​122

京ICP备1903086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