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B1301300 |
职权名称: | 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 |
依据内容: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六条: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立专人警戒。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应当经省级以上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
法定实施主体: | 省级以上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批准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市级办理处室: | 辐射处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