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节能低碳的浓厚氛围,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决定,8月23日至8月29日为本年度全国节能宣传周,8月25日为本年度全国低碳日。为做好2021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本市相关活动,推动绿色北京建设,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十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157号)转去,请贵单位参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节能宣传周期间,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围绕宣传主题,以线上为主,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各区、各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结合本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动员各界积极参与,普及节能提高能效、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要创新宣传方式,采用活泼新颖多样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体,开展具有区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宣传活动。
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是“低碳生活,绿建未来”。市生态环境局将配合生态环境部做好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组织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升公众低碳意识,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鼓励各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用线上渠道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三、各区、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具体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根据本区、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用以线上为主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减少人员聚集。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做到宣传活动有特色有影响,又要坚持勤俭节约,务求实效。
四、活动结束后,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对今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157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6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雷言,联系电话:55590317;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 夏倩,联系电话:68428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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