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划定了北京市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请见下表。
北京市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汇总表
序号 | 水源地 名称 | 一级保护区 范围 | 二级保护区范围(不含一级保护区范围) | 准保护区范围 (不含保护区范围) |
1 | 密云水库 | 密云水库环库公路以内(荞麦峪西侧至口门子村、城子以南至黄土洼以北、前保峪岭至老爷庙背水一侧及鲶鱼沟南背水一侧划定的区域除外),以及环库公路以外的近水地带。 | 一级保护区之外至密云水库的向水坡范围以内以及密云水库调节池的汇水范围以内。 |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游河道的流域。 |
2 | 怀柔水库 | 怀柔水库主坝分水线、长副坝、怀沙公路、京通铁路、怀黄35千伏高压线、山脊线一圈以内。 | 一级保护区之外至怀柔水库的向水坡范围以内。 |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游河道的流域。 |
3 | 京密引水渠 | 从密云水库龚庄子闸到团城湖南闸段规划渠道上口线两侧各水平外延100米以内地区,密云水库调节池及入调节池的尾水渠道上口线两侧各水平外延100米以内地区。 | —— | —— |
4 | 官厅水库 | 汛限水位476米高程线(大沽高程,下同)以内水域范围(包括476米高程线以内上游入库支流河道)和陆域范围。 | 汛限水位476米高程线至479米高程线之间入库支流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 | —— |
5 | 永定河山峡段 | 永定河山峡段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两侧各100米范围。 | —— | —— |
6 | 大宁水库水源地(含调压池) | 调压池:坝体环绕形成的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 大宁水库:东至永定河右堤路、北至橡胶坝、西至京港澳高速、南至坝堤路形成的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 | —— | —— |
7 | 团城湖调节池水源地(含明渠) | 调节池:汇水范围;明渠:水域范围及渠道上开口线外延50米范围。 | —— | —— |
8 | 第一水厂水源地 | 以水源井为核心的30米范围。 | —— | —— |
9 | 第二水厂水源地 | 以水源井为核心的30米范围。 | —— | —— |
10 | 第五水厂水源地 | 以水源井为核心的30米范围。 | —— | —— |
11 | 第三水厂水源地 | 承压井以水源井为核心的30米范围,潜水井以水源井为核心的50米范围。 | 潜水井以水源井为核心的500米范围。 | 东以城铁13号线、西直门外大街、三里河路、复兴门外大街、白云路、手帕口北街、广安门货场铁路支线、凉水河、南苑路一线为界;北以清河为界;西北以山脊分水岭至三家店闸为界;西南以永定河西岸为界;南以丰台区界、铁路南环为界的范围内。 |
12 | 第四水厂水源地 | 以水源井为核心的50米范围。 | 以水源井为核心的500米范围。 | |
13 | 第七水厂水源地 | 以水源井为核心的36米范围。 | 以水源井为核心的360米范围。 | |
14 | 第八水厂水源地 | 以水源井为核心的50米范围。 | 一组至十六组井间四周水平外延2公里范围内。 | 东以顺密公路、潮河总干渠、潮河为界;北以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边界为界;西以沙通铁路、至范各庄接京密引水渠、怀柔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边界、京承铁路为界;南以白马路为界的范围内。 |
15 | 平谷应急水源地 | 承压井以水源井为核心的30米范围;王都庄区域的潜水井以水源井为核心的90米范围,中桥区域的潜水井以水源井为核心的100米范围。 | 王都庄区域的潜水井以水源井为核心的900米范围,中桥区域的潜水井以水源井为核心的1000米范围。 | 东以北京市界为界;北和西以平谷区界为界;南以白马路、平瑞街、密三路、顺平路、迎宾街、新平北路、新平东路、园田街、平夏路、京平高速至北京市界为界的范围内。 |
16 | 怀柔应急水源地 | 以水源井为核心的30米范围。 | —— | 与第八水厂水源地的准保护区范围一致。 |
17 | 潮白河应急水源地 | 承压井以水源井为核心的30米范围,潜水井以水源井为核心的50米范围。 | 潜水井以水源井为核心的500米范围。 |
注:附件为北京市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示意图,保护区边界以市政府批复文件和现场核实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