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和完善本市环境监测网络,规范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行为,调动社会力量解决排污者因监测能力有限不能按要求提供监测数据的问题,市环保局自去年10月中旬发布了《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市环保局根据申请,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技术审核,认定北京市康居环境检测站等三家首批申请单位符合要求,在废气、废水和噪声污染源监测项目范围内,可以按市场机制承担排污者委托的监测任务,满足排污者用于排污申报和计量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需要,并在市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发布了2010年第一批北京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结果。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继续推进全市社会化环境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