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和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督查工作会精神,
会议通报了本市成立“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督查工作协调小组”情况,明确了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查工作计划和局内督查任务分工,突出强调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按照三类内容进行督查。将本市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含补充措施)69项措施,分为重点工程(27项)、监管执法(22项)、政策保障(20项)三类进行督查。二是立即开展全面督查行动。即日起采取日常督办、综合督查、重大项目市级督查等方法在全市开展全面督查行动,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迅速协调推动重点工程开展。针对当前煤改电变电站及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及五环路内未整合搅拌站退出和黄标车退出等工作,召开重点工程协调会,努力推动重点工程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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