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 Municipal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ureau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及征询接受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意见,我局同意金刚化工(北京)有限公司将HW06类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物代码:900-404-06)150吨、HW49类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袋和废抹布(废物代码:900-041-49)80吨转移至山西中材桃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转移期限至2019年7月9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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