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及征询接受地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意见,我局同意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北京奥达分公司将HW34类废酸(废物代码:900-349-34)2500吨转移至山东清博生态材料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利用。转移期限至2019年10月30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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