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及征询接受地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意见,我局同意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将HW06类废有机溶剂(废物代码:900-403-06)12吨、HW49类废弃包装物(废物代码:900-041-49)35吨转移至巴彦淖尔市静脉产业园高新技术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转移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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