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及征询接受地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意见,我局同意北京鼎泰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HW22类含铜废物(废物代码:397-004-22)共50吨分30批次、HW22类含铜废物(废物代码:397-005-22)共400吨分30批次、HW22类含铜废物(废物代码:397-051-22)共50吨分30批次、HW49类废电路板(废物代码:900-045-49)共500吨分25批次转移至中能(天津)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18年2月28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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