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部署开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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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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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蒙特利尔议定书北京市履约工作,切实落实国家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监管,市环保局于2011年6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专项执法行动,纳入本次检查范围的行业主要包括泡沫、家用制冷、工商制冷、汽车空调、制冷维修、医用气雾剂、清洗、土壤熏蒸等行业中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企业以及以甲基溴为生产原料的企业,重点检查企业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泄露和排放、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对违法情节严重、整改态度不积极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
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摸清本辖区内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的基本情况,查处、打击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行为,推进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