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会同市质监局加大沥青防水卷材企业污染防治力度
来源:大气处
时间:2010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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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防水卷材企业因大量使用沥青、滑石粉等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沥青烟、工业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污染。为落实市政府控制大气污染阶段性措施通告的有关要求,市环保局联合市质监局督促沥青防水卷材企业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做好防水卷材生产企业污染治理和验收工作的通知,对防水卷材企业物料贮存、输送、加热、改性、覆膜、废物处理处置等生产全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会同区县环保局加强对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的现场核查与指导。市质监局在企业换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核中严格把关,要求企业提交市环保局出具的环保达标核查意见。各防水卷材企业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加快升级改造,努力克服资金、技术、时间等方面的困难,积极采取密闭生产、负压收集、废气处理等污染防治技术,提高污染物的收集率和去除率,减少沥青烟、粉尘、VOC等污染物排放量,确保达标排放。目前,已有17家企业按要求完成治理并通过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的核查。